2013年12日26,记者从市文化局了解到,近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,抚州市图书馆和崇仁县图书馆荣获“国家一级图书馆”称号。
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是衡量一个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,也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据介绍,全国县级以上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,主要评估项目有:办馆条件、基础业务建设、读者服务工作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、管理表彰等7个方面。对图书馆定级有着严格的标准。以县级为例,跻身国家一级图书馆,要求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;图书年入藏数量不低于2000种;书刊文献年外借册次不低于60000册等。县级图书馆评估定级共分七大项几十个子项和上百个得分点,总分值为1000分,得分900分以上才可获得推荐评定一级图书馆的资格。
此次评估定级结果为:抚州市图书馆、崇仁县图书馆荣获“国家一级图书馆”称号;南城县图书馆、南丰县图书馆、乐安县图书馆、宜黄县图书馆、资溪县图书馆荣获“国家二级图书馆”称号;临川区图书馆、黎川县图书馆、广昌县图书馆荣获“国家三级图书馆”称号。